浙江省环保厅发布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环评机构日常考核及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
环评机构日常考核及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11〕17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浙环函〔2011〕118号),我厅将开展2017年度环评机构考评。
请你们对辖区内2017年开展环评的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评环评文件质量、环评机构规范性管理、环评从业人员表现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同时考评各环评机构的服务质量,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项,并于2018年2月8日之前将考评结果报送省环保厅。
联系人:陈洁;电话:0571-28869067;传真:0571-2886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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