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下午,京口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罪案件,该案件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三名员额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共同审理。
案情简介
因为嗅到固体废物非法处理的利润空间巨大,吸引了一批专门从事违法倾倒活动的“商人”。
陶某某、郑某某、宋某某、潘某某注册成立伟鸿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李某因为经常从事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工作,伟鸿公司与李某“联手合作”共同进行固体废物的非法倾倒工作。
2018年,李某从浙江五家从事工业生产的企业处获得需要处置的固体废物污泥急需处理的“生意”,与此同时,伟鸿公司也以280-300每吨的价格收购到了一批需要处理的固体废物污泥。由于不熟悉江苏地区,伟鸿公司便以160元每吨的价格将需要处理的污泥转卖给李某,李某再以70元每吨的价格卖给镇江某码头负责人佘某某和从事渣土运输的赵某某,赵某某又以15元每吨价格卖给渣土车司机直接倾倒。
2018年3月分3次将1190余吨固体废物污泥倾倒至某公司北侧和镇江某码头空地上,倾倒现场没有任何防雨淋、防渗漏、防散发等防污染措施,经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违规倾倒的固体废物(污泥)属于有毒物质,所造成的环境损害费用共计85.7余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京口法院将持续为大家带来最新消息。
(编辑:佚名)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