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许多家庭的生活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垃圾分类俨然成为上海居民的“开门第八件事”。2020年,垃圾分类将怎样推行?
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抓住《条例》评估机遇,持续开展社区、单位垃圾分类宣传,按照居住区“五个有”和单位“三规范、一明显”标准,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养成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与垃圾分类好习惯,以更高标准持续巩固90%以上的居住区(村)、单位垃圾分类实效达标。
推进分类达标示范街镇创建
健全市、区、街镇、村居“四级管理”制度,完善居(村)委、业委、业主、物业“四位一体”长效机制,全市实现90%以上街镇垃圾分类实效达标、70%以上街镇垃圾分类实效示范。稳步开展达标、示范区及街镇创建。
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按照“三提高一控制”(提高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量、控制干垃圾清运量)的原则,2020年全面实现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达到6000吨以上,有害垃圾日均分出量达到1吨以上,湿垃圾日均分出量达到9000吨以上,干垃圾日均处置量控制在16800吨以下,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持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继续强化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提升住宅小区租户部分年轻白领等重点群体的垃圾分类意识。广泛开展社会动员,依托分类减量平台,加强来沪交通工具、陆海空港口等交通枢纽的垃圾分类宣传,向入沪的手机用户发送垃圾分类的公益提示短信,全面提升来沪流动人口的垃圾分类的知晓度。
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完善1.5万个可回收物服务点的质量提升。完善源头分类投放点建设标准,全面实现源头分类投放点建设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收运车辆的装载、车况管理,推进各区落实对可回收物体系政策制度。
做强做实联席会议办公室
落实市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定期会议制度,在提升联办协调层级的基础上,强化联办日常协调、督办、考核职责,按照职能划分和《条例》规定,确定各部门垃圾分类减量的责任清单,并按照“管行业、管分类”的要求,实现各行业垃圾分类责任全面落实。
完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以体系构建为支撑,完善市、区、街道(镇、工业区)三级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建立和完善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规范和引导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进一步创新志愿服务载体和形式。
全力推进末端设施建设
按照最严标准、最高要求抓好项目质量。全年新增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3450吨/日。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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