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至20日,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周智勇带领省生态环境厅驻鄂东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武汉市部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阎忠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宪友,以及市水务局、青山区政府、黄陂区政府、新洲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分别参加了相关现场监察工作。
监察组主要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四位一体”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监察。现场检查了6个行政区30余个现场点位,包括船厂码头侵占长江岸线问题整改情况、北湖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罗家港渠和白玉明渠整治情况、黄孝河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三金潭污水处理厂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涨渡湖水质改善情况、硃山湖和官莲湖占湖还湖等情况。
周智勇专员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战略定力,加快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项目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从严把握时间节点,持续跟进落实。对目前尚未完成或未达到序时进度的任务,要下决心、出硬招,采取有力措施手段,迅速推进整改。对已交账的问题要严格自查自纠,防止反弹。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做到标本兼治,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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