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验收组,对浙江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视频验收。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省普查办全体工作人员40余人在浙江会场参加了验收会议。
会上,国家普查办验收组组长、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副主任柴国旱首先介绍了此次验收工作的背景和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以淼汇报了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验收组专家对浙江省普查工作情况进行了提问交流,核实情况。
自国务院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来,浙江省在国家普查办的精心指导下,始终把普查摆在重要位置,积极稳妥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全面系统开展清查建库工作,严密细实开展全面普查工作,周密开展普查验收总结工作,全面动员部署,有力有序推进,形成“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普查工作机制。
全省按照“查的清、用得上”的目标牢牢守住普查质量生命线,切实做好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摸清了污染源家底,夯实了点源管理基础,服务于“十四五”谋篇布局,推进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打造了一支不怕苦、不怕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污染源普查铁军。
验收组对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浙江省严格按照国务院普查方案要求,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污染物总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普查成果也得到应用,很好支持了环境管理重点工作的开展。
对下一步工作,验收组提出三点意见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普查办要求和与会专家意见,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材料的修改完善,并将最终材料报送国家普查办;
二是进一步做好普查收尾工作,根据国务院普查方案要求和国家普查办工作部署,省里要配合国家普查办完成有关工作;
三是做好普查成果应用,普查数据是个宝库,信息量大,可深入挖掘的东西很多,要充分运用好普查成果,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排污许可、环境统计等各项工作提供支持,最大限度发挥普查数据应用价值。
王以淼副厅长代表浙江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表态发言:
一、提高认识,做好修改完善工作
针对验收组意见建议,省普查办将立即制定改进方案,系统优化工作措施,切实把意见建议的落实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后续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深入挖掘,做好成果应用工作
在数据持续应用和深入开发上加大力度,加强普查成果信息化开发,深化普查成果研究应用,形成全面完善的“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拓展普查成果应用领域,主动对接各相关部门,找需求,送服务,支撑好生态环境统计制度改革。
三、全力以赴,做好普查后续工作
完成《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报批和发布,以更高的标准修改完善浙江省各级技术报告、专题报告等普查数据应用成果,进一步督促各级普查机构做好普查档案整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及舆论引导。
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省普查工作办主任韩志福主持会议。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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