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暨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推进会,全市14家光伏发电企业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甘肃省放射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有关输变电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依据,解读了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要素。通过培训,参会人员对输变电工程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意识。
会议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绿色发展观,准确把握企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积极谋求企业长远发展之路。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为企业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夯实基础。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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